2021年12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中小企業紓困幫扶政策措施》(豫政辦〔2021〕76號),提出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精準滴灌作用。繼續實施兩項直達貨幣政策,提高災后重建專項再貸款(200億)使用效率,支持受災地區金融機構發放災后重建貸款。開發“專精特新貸”等針對性信貸產品,強化對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兩增”考核,督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力度。
2021年12月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云南省支持中小企業紓困發展若干措施》(云政辦發〔2021〕66號),提出全面貫徹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對免稅標準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提高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至100%;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21年12月29日,安徽省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中小企業紓困幫扶若干措施》(皖民營辦〔2021〕8號),提出助力企業開拓市場。支持創新產品示范應用和政府采購,定期發布政府采購重點支持產品目錄,對創新產品上架安徽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徽采商城-安徽三首產品館”,推廣商城直購。創新產品參加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活動時,享受業績要求、價格扣除等優惠。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建設和租賃海外倉,組織開展全省跨境電商系列培訓及專項對接活動。持續開展“精品安徽 皖美制造”宣傳活動,省、市財政分別按50%、30%給予宣傳推廣費用補助。
2021年12月31日,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陜西省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若干措施》(陜政辦發〔2021〕43號),提出落實保障中小微企業用工若干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穩崗擴崗。發揮“秦云就業”等平臺作用,舉辦中小微企業專場招聘活動,建立中小微企業用工對接機制。
2022年1月5日,福建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紓困激發中小企業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閩中小企業辦〔2022〕1號),提出鼓勵企業對接國家基金,獲取更大的融資支持。對企業獲得國家制造業轉型升級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或其一級子基金股權投資支持的,按照實際到資額分別給予5‰、1%獎勵,最高100萬元。充分發揮海峽基金云平臺作用,支持有融資需求的中小企業入駐,爭取基金支持。
2022年1月1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切實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魯政辦發〔2022〕1號),提出要進一步優化科學用電管理。對低壓小微企業開展“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的“三零”服務。完善細化有序用電方案,根據電力缺口情況,按照先壓限“兩高”項目用電,再壓限其他工業用戶、商業用戶的順序實施,在確保民生用電的前提下,保障對中小企業尤其是制造業中小企業的能源安全穩定供應。
2022年1月19日,四川省財政廳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制發《關于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的財稅政策》(川財建〔2022〕2號),提出深入實施財政金融互動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向中小微企業發放首貸、信用貸。推動“園保貸”“服保貸”“天府科創貸”“文產貸”等產品合作銀行擴大貸款規模;實施制造業企業“制惠貸”試點。
2022年1月2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幫扶力度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贛府廳字〔2022〕4號),提出健全幫扶服務機制,切實強化中小企業服務支撐。完善省市縣三級領導掛點幫扶機制和駐企特派員制度,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作為幫扶服務的重點對象,做到“全覆蓋”“一對一”貼身服務,為企業及時協調解決發展問題。引導聚集社會化服務資源,為中小企業提供務實管用的管理咨詢、技術創新、數字化轉型、市場開拓等全方位服務。
此外,北京市印發《北京市關于應對疫情防控常態化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若干措施》(京經信發〔2021〕94號),提出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降低企業支付成本、降低企業融資成本3條措施,為企業減負;浙江省印發《關于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作用支持小微企業匯率避險增信服務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2〕1號),提出理順匯率避險業務流程 、創新匯率避險產品種類、提升匯率避險服務能力、建立健全財政支持體系4條措施,支持外貿企業更好適應人民幣匯率雙向波動新常態,提升小微企業匯率風險管理水平。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掃一掃
獲取詳細產品資訊
直接添加微信號
glyh123